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核电运行情况显示,三季度全国核电累计发电量为376.53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14548.9亿千瓦时)的2.59%,与燃煤发电相比,核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208.6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166.69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0.27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8.94万吨。与今年二季度相比,三季度核电累计发电量上升了28.13%,比2013年同期上升了17.82%。磁瓦,累计上网电量为353.78亿千瓦时,比2014年二季度上升了28.18%,比2013年同期上升了17.72%。 信息显示,三季度全国核电运行机组继续保持良好运行业绩和安全水平。截至第三季度末,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20台,总装机容量达18127.58 MWe。8月20日,福清核电1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正式进入并网调试运行阶段,具备发电能力。 记者注意到,与今年二季度相比,三季度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和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均出现明显提高,尤其是设备平均利用率达到94.07%,而二季度为75.46%。 而且,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一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在放射性排出流和环境监测方面,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管理部门批准的排放限值,各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第三季度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 信息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