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8-26

 

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2287,国网鼎博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衡水市组织召开了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和专家共计8人,验收审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冀州滨湖110kV变电站位于衡水市冀州东部新区,冀新路与府苑大街交叉口的东北角,与盐河大街的西北角,线路位于衡水市冀州区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

1.变电站:本期新建1×50MVA主变,布置在3#主变位置。

2.线路:新建杨村-孔五T接滨湖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3.51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2.895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地下电缆路径长度为0.62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4月16日通过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本项目于2020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1月18日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实际总投资3361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9%。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

2.新建28m3事故油池,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线路及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东、北、西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冀州滨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  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  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  冀州滨湖110kV输变电工程其他注意事项.pdf